通過上面的講座,咱們已經知道八字四柱有212個字,分別搭配組合后,就生出許多含意;咱們也知道日柱的天干所指的便是代表“我”(自己),那么在不同的搭配環境下,就有一個配合的問題要辦理:其它各柱與“我”是一種什么關系呢?這些關系歸納起來有五種,即生我,我生,克我,我克,還有便是與我同類,命理統稱為“六神”。以此來表述命理中的各類關系,是前人對歸納法的一種演繹。
命理劃定:
(1)【生我者為正印、偏印】此中陽生陰,陰生陽為正印,如:戊土生辛金,庚金生癸水,戊土以及庚金即為辛金以及癸水的正印。陽生陽、陰生陰,為偏印。如:甲木生丙火,癸水生乙木,則此處的甲木以及癸水就成為了丙火以及乙木的偏印了。舉例:
(年)印 癸 巳
(月)印 癸 亥 偏印×
(日) 甲 寅
(時)偏印 壬 申 ××偏印
上述命局中年柱、月柱天干癸水對甲木而言,均為正印,而時干壬水以及月支亥中主氣壬水,時支申中傍氣壬水,均為甲木“我”之偏印。
(二)【我生者為傷官、食神】此中陽我生陰、陰我生陽為傷官,如甲木生丁火,丁火生戊土,丁火便是甲木的傷官,戊土則是丁火的傷官。而如是陽我生陽,或者陰我生陰,則所生者為食神。如戊土生庚金,庚金生壬水,庚金是戊土的食神,壬水是庚金的食神。
(年)傷 辛 卯
(月) 丁 酉 傷
(日) 戊 子
(時) 戊 午
日柱戊土生年干辛金、月支酉主氣辛金,故辛、酉為戊之傷官。又如:
(年)食 戊 辰 食
(月) 甲 子
(日) 丙 辰 食
(時) 甲 午
日干丙火生年干戊土,地支辰主氣戊土,故戊、辰為丙火之食神。
(三)【克我者為正官、7煞】此中陰克陽,陽克陰,為正官,簡稱“官”;陽克陽,陰克陰為為偏官,也稱7煞,簡寫“殺”。舉例:
(年)官 癸 卯
(月) 乙 丑 ××官
(日) 丙 子 官
(時) 己 丑
在這個命局中,丙是“我”,為陽火,年干癸為陰水,陰水克陽火,“陰克陽我者為正官”故癸水就稱之為正官,記為“官”。同理,在月柱地支“丑”中,也含有傍氣癸水,日柱地支“子”也為癸水,故它們對“我”(丙火)而言,都是正官。
(年)殺 庚 戌
(月) 丙 戌
(日) 甲 寅
(時) 己 巳 ××殺
年柱天干庚金克甲木(我),時支巳中傍氣庚金也克甲木,故陽克我者為七殺。
【我克者為正財、偏財】此中陽我克陰,陰我克陽,為正財;陽我克陽,陰我克陰為偏財。如庚金克乙木,辛金克甲木,乙木為庚金之正財,甲木為辛金之正財。庚金克甲木,辛金克乙木,甲木即為庚金的偏財,乙木是辛金的偏財。一般“正財”指合法的、職務內的收入,而“偏財”則指職務外的收入,準期貨、炒股,六合彩等。除了此,正財以及偏財如在統一命局中呈現,正財還表現原配老婆,偏財則為妾,拿今天的話來講,便是“2奶”,婚外戀人。固然對統一命局中呈現的正財、偏財還要作詳細分析才對(與下同例)。
【與我同類者為劫財、比肩】此中陽與陰,陰與陽同類為“劫財”,如甲木逢乙木,丁火遇丙火,乙木為甲木之劫財,丙火為丁火之劫財;而陽與陽,陰與陰同類,就為“比肩”,如庚金逢庚金,癸水逢癸水等。
(年)比肩 庚 辰 正財 × ×
(月) 丁 亥 ×偏財
(日) 庚 申 比肩××
(時)比肩 庚 辰 正財××
以上,咱們已經分析了一個命局其他五行與命主的生克關系。之所以要具體地疏解這些生克關系,是為下一步的推演論命作籌備。
由于古代命理以為,天人是合一的,宇宙萬物都由陰陽五行形成,人也不破例。而從人懷胎構成胚胎起,就已經經蘊含了那一刻的五行屬性。人生下后,如再遇到與自己生命構成之初有益的五行,便順當;反之則磕磕絆絆。這便是命理的根本道理。因而,對以上“六神”,咱們都不能簡單稱之為是好仍是壞。更不能因其名好惡,而望文生義。而必需在詳細的命局中,方可論其優劣。一般,凡命局中必要的六神,即為“喜神”,而不須要的,即為“忌神”。這是頗有辨證概念的。
下一講,咱們將分析命理中的另外一個首要關系――衰旺關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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